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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GIP投資移民有意在新加坡創(chuàng)業(yè)或者進行投資的人士可以通過全球商業(yè)投資者計劃(GIP)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PR),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四個選項之一,才有資格通過本計劃申請為新加坡永久居民。 一、資深企業(yè)主
5.滿足以上要求,可選擇以下三類投資方案任意一項: 方案 A: 投資不少于新幣一千萬元設立新的商業(yè)實體或擴大現(xiàn)有實體業(yè)務。 方案 B: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千五百萬元于全球商業(yè)投資者計劃精選基金。 方案 C: 在新加坡成立一家管理不少于新幣兩億元資產的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并將不少于新幣五千萬元投入下列4個投資類別(不限于一個類別):(一) 在新加坡批準的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或商業(yè)信托(Business Trusts)、(二)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查詢系統(tǒng)中列出的合格債務證券、(三) 由新加坡持牌/注冊經理或金融機構所發(fā)行的基金以及 (四) 對新加坡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 二、下一代企業(yè)主 1. 您的直系家族必須持有您申 報本計劃的公司不少于30% 的股份,或是最大股東;以 及 2.該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yè)額必 須達到至少新幣五億元,并 且最近三年的年均營業(yè)額必 須達到至少新幣五億元;以 及 3.您必須是該公司的管理層 (例 如:高管、董事會成員); 以及 4.該公司必須屬于上述(資深企業(yè)主要求的公司行業(yè))之一 5.滿足以上要求,可選擇以下三類投資方案任意一項: 方案 A: 投資不少于新幣一千萬元設立新的商業(yè)實體或擴大現(xiàn)有實體業(yè)務。 方案 B: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千五百萬元于全球商業(yè)投資者計劃精選基金。 方案 C: 在新加坡成立一家管理不少于新幣兩億元資產的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并將不少于新幣五千萬元投入下列4個投資類別(不限于一個類別):(一) 在新加坡批準的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或商業(yè)信托(Business Trusts)、(二)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查詢系統(tǒng)中列出的合格債務證券、(三) 由新加坡持牌/注冊經理或金融機構所發(fā)行的基金以及 (四) 對新加坡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 三、快速增長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 1.您必須是一家估值不少于新 幣五億元的公司的創(chuàng)始人及 最大個人股東之一;以及 2.該公司必須由知名的風險投 資公司或私募股權公司投 資;以及 3.該公司必須屬于上述(資深企業(yè)主要求的公司行業(yè))之一 4.滿足以上要求,可選擇以下三類投資方案任意一項: 方案 A: 投資不少于新幣一千萬元設立新的商業(yè)實體或擴大現(xiàn)有實體業(yè)務。 方案 B: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千五百萬元于全球商業(yè)投資者計劃精選基金。 方案 C: 在新加坡成立一家管理不少于新幣兩億元資產的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并將不少于新幣五千萬元投入下列4個投資類別(不限于一個類別):(一) 在新加坡批準的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或商業(yè)信托(Business Trusts)、(二)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查詢系統(tǒng)中列出的合格債務證券、(三) 由新加坡持牌/注冊經理或金融機構所發(fā)行的基金以及 (四) 對新加坡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 四、家族理財辦公室負責人 1.您必須擁有不少于五年的創(chuàng) 業(yè)、投資或管理經歷;以及 2.您必須擁有不少于新幣兩億 元的可投資資產凈額。 (備注:可投資資產凈額包括 除房地產的所有金融資產, 如銀行存款、資本市場產 品、集體投資計劃、人壽保 險保單及其他投資產品所繳 的保費。) 3.滿足以上要求,只能選擇方案 C: 在新加坡成立一家管理不少于新幣兩億元資產的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并將不少于新幣五千萬元投入下列4個投資類別(不限于一個類別):(一) 在新加坡批準的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房地產投資信托(REITS)或商業(yè)信托(Business Trusts)、(二)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查詢系統(tǒng)中列出的合格債務證券、(三) 由新加坡持牌/注冊經理或金融機構所發(fā)行的基金以及 (四) 對新加坡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 項目申請周期:9-12個月 新加坡GIP投資移民流程: 1.申請人將完整的全球商業(yè)計劃申請表提交給新加坡經濟發(fā)展局 2.新加坡經濟發(fā)展局邀請申請人面試 3.面試通過,申請人收到新加坡移民ICA原則批準函(有效期6個月) 4.申請人6個月內完成投資要求 5.申請人提交完成投資證明資料給新加坡經濟發(fā)展局 6.ICA發(fā)出最終批準函 7.申請人持最終批準函1年內辦理永久居民手續(xù) 上一篇韓國投資移民下一篇香港優(yōu)秀人才引進計劃 |